水利部召开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视频会

更新时间:2016-06-09 18:27:14 来源: 作者: 浏览1344次 文字大小:

  中国水利网站6月8日讯(记者 胡争上)6月7日,水利部召开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视频会,就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做出全面安排部署。水利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矫勇主持会议,水利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斌讲话。

  矫勇强调,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一要提高认识,转变思路。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为解决“重建轻管”这一影响和制约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持。各地要站在水利事业全局高度,牢固树立“建管并重”的理念,切实管好用好这项来之不易的资金。在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体制机制建设、重点领域改革上舍得投入、主动投入、加大投入。二要强化统筹,突出重点。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和本地区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统筹谋划,查找薄弱环节,理清急需领域,切忌不分轻重缓急、撒胡椒面。要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特别是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加大对县级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各项改革的支持力度,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保障工程设施良性运行、助推重点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作用。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新管护机制。三要严控范围、规范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规范资金的安排使用,特别是对于已经严禁的支出必须坚决遵守。要严格履行申报审核程序,组织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批复、资金下达执行、使用情况报备等工作,指导督促资金使用单位认真完成维修养护和改革任务,把好项目验收关。四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切实强化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要真抓真管、分管负责人要抓细抓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上下联动、高效沟通的工作机制。要加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见到实效。

  田学斌对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做出了安排部署。一要充分认识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的重要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作为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作为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关键之举,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考核,切实管好用好。二要确保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对县级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经费支持力度,不折不扣将中央财政对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三要统筹做好对各类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支持。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资金,既可以安排用于补助已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维修养护,也可以安排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并向贫困市县倾斜。四要切实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各项改革的支持力度。各地要真正将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重点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运行管护机制创新等进展明显、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资金要重点用于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五要切实落实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管理地方主体责任。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相关处室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树立内部“一盘棋”思想,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统筹,财务、建管、农水等部门沟通顺畅的协调机制。六要着力强化中央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监管。要加大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支出绩效管理,确保维修养护和改革任务按期完成。

  会上,部财务司负责同志通报了有关情况,江苏、江西、云南、广西、四川5省区水利厅负责同志做了交流发言。水利部规计司、建管司、农水司、安监司、建安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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