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干部人事档案延伸从严治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条例》通过总结吸收五年多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大数据新经验、新成果,创新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有效深化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对于全面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资政作用,严格杜绝曾经出现的类似学历造假、年龄造假、入党造假、履历造假、婚姻家庭造假等问题,科学提升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的权威性、公信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多少年来,人们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没有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背景、关系、资历、人缘”,这也滋长了形形色色熟视无睹、封杀人才的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坚持把各类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全党的独特财富和重要执政资源,作为打造高素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关键性基础。严肃跟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严肃推动档案造假专项整治,让各类干部档案回归本真,让制度建设持续加强,让歪风邪气受到全面遏制,从而普遍接受党性洗礼。我们要夯实党员干部的“青山绿水”,不断优化干部选拔任用生态,杜绝“带病提拔”,让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发挥好相应作用。我们各级干部一定要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严把选人用人关。一定要把破解人才难题作为重点,针对个别人事档案造假等重点问题,必须严格制度、严明纪律,规范“建、管、用”诸多环节,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要落实好“十一严禁”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干群监督。要充分发挥好正确组织路线的价值塑造与引领作用,让优秀人才资源充分利用、合理分配、最大释放,通过识才慧眼、爱才诚意、用才胆识,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作为党的组织人事干部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肃德才标准、公正用人,通过拓宽用人视野,不断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尤其自十八大以来,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把“五个是否”(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突出“公在公心、公在事业、公在风气”,在选人用人上“讲负责、重廉洁、善作为、勇担当、拼实绩”,选好干部、干好事业、清明吏治,不断放开视野、不拘一格,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初步实现了各展所志、人尽其才!(本网评论员:长河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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