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为从严治党架起一条“高压线”
新《条例》为从严治党架起一条“高压线”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人民网)
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重新修订《条例》,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做出新举措的精神品质,凝集了党的智慧。我们应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铭记于心,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
新《条例》与时俱进地提出了新理论、新要求,新任务。细化了许多内容,在违纪的内容和形式上,表述的更全面、更严谨;对党员的要求也更明确,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党员,处理上更严格,让心怀侥幸之人无空可钻,是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新《条例》是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坚持”“全面”“防微杜渐”等关键词的出现,体现了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决心,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会减且永远在路上。
新《条例》中有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加为指导思想;增写“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在其中;具有时代意义和政治站位。
新《条例》不仅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及监察干部必须学好弄懂新《条例》,贯彻到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把条例各项规定运用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广大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领会,做到心中有尺,行动有度。要坚定“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不碰“高压线”,懂法纪、明规矩、存戒律,以高标准、严要求把工作做好、做扎实。单位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时,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策理论精神,各种规章制度、条例等纳入任前考试,强化干部们的政策理论水平,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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