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逆生长”,监管部门哪去了?

更新时间:2018-11-14 16:04:28 来源: 作者: 浏览1222次 文字大小:

最低消费“逆生长”,监管部门哪去了?


在北京工体西门的一家餐馆,6人的包间最低消费为2000元,10人的则为4200元;在北京建国门外大街的一家餐馆,最低消费为1200元,包间外加15%的服务费;在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的一家餐馆,包间最低消费为3500元……(1113日,中工网)

早在20141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就联合颁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这意味着最低消费问题有了明确的约束。但《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办法》出台近4年来,餐馆违规设置最低消费现象依然较为普遍。此外,一些餐馆虽然取消了最低消费,但取而代之的是收取其他各式各样的包间费用,名目繁多。

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者消费超出其实际需要的餐饮,既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涉嫌强制消费,又违背了绿色消费、“光盘行动”等消费理念。《办法》实施近4年来,餐饮行业并没有做出太多实质改变,仍有相当多的餐饮场所违规收取最低消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监管处罚的责任和方式,明确餐饮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可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为何还有这么多的餐饮行业“顶风作案”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造成的。

笔者认为,要有效遏制最低消费的乱象问题,一是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执法监管是规范市场的根本,有关部门要亮出利剑,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惩戒违法行为,加大商家违法成本 ,形成违法警戒效应,才能彻底铲除行业‘痼疾’;二是行业协会 、消费者组织、媒体都要积极发挥作用。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要制定行业规范,旗帜鲜明反对最低消费,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推动守法经营。消费者组织和各级媒体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揭示并监督最低消费等乱收费行为。三是广大消费者,要主动抵制最低消费,用好“手中的选择权”,发挥“用脚投票”的作用,倒逼餐饮企业主动改正,推动餐饮行业彻底整改最低消费等乱收费现象。(霞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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