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舆论监督应“闻过则喜”

更新时间:2018-10-31 21:18:59 来源: 作者: 浏览1139次 文字大小:

政府对舆论监督应“闻过则喜”

近段时间以来,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机关报《赣南日报》在一版位置,以“暗访小组”名义发表现场报道,披露市民关切的民生问题,并及时做出回应和反馈,如《路灯多时不亮 迟迟没人来修》《村里为何“食言”不让建房》《村民遭打伤 医疗费半年没赔偿》《中心城区五龙三路植树池成垃圾池》等等,引起极大反响,获得市民叫好声。(10月27日,人民网)

近年来,随着新闻舆论工作的形势不断发展,党报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及时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工作要求,更新扭转思维理念,对于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或者存在于市民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公开。主动作为是化解矛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关键。

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始终摆不正位置和心态,往往无视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和“正能量”,反而狭隘地视舆论监督为对自己不利的负面消息;不是实事求是地对待舆论监督的每篇报道,去调查、核实事实的准确与否,依照法律渠道解决,反而以势压人抵制、封杀,导致为某一个案而透支整体的公信。

舆论监督是党和政府赋予记者的神圣权利,它有防微杜渐、监督威慑、下情上达、维护社会正能量的作用。批评使人认识不足,改正使人更进一步。正确面对舆论监督报道,擦掉脸上的“黑”,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正面形象,才不辜负群众的信赖、党和政府的信任。

各级政府只有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欢迎舆论监督,欢迎媒体“挑刺”,并知错即改、从谏如流,才能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有为政府、服务政府,继而营造国际一流的政务环境,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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