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贪污公款是“监守自盗”

更新时间:2018-09-09 12:19:00 来源: 作者: 浏览1535次 文字大小:

会计贪污公款是“监守自盗”

52岁的陈某日前因为贪污入刑,但他的贪污故事显得江湖气十足:有人叫他一声大哥,他随手就甩给对方两三千元,借条也不用。爱虚荣的陈某,光“大哥”费就付了70多万元。其他请客吃饭,谈女朋友更是挥霍无度。而他拿来装“老大”的钱竟然都是贪污的公款。近日,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9月1日澎湃新闻网)

贪污犯伏法令人欣慰,但背后有种现象却需要警醒,近来媒体曝光不少会计贪污的典型案例,有的在政府机构,有的则在企业单位,在不同的领域却有相同的问题,个中原因值得反思。

我们不妨回忆一下网络曝光的多起财务人员贪污案:北京房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科原负责人韩毅,将多所小学学生注射疫苗费用等公款440万转出用于赌博;湖南益阳地税“蚁贪”会计10年贪挪公款1800万;广东物价局原会计出纳贪污逾千万受审等等。

上述案例中的犯罪分子手段并不高明,但何以一个处于权力末端的财务人员能贪污这么多钱?这固然与其盲目追逐金钱、个人享乐主义膨胀、生活腐化且贪腐手段日益精进等主观原因有关,但更多的是由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甚至有些领导与之有一定的利害关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等“人祸”,继而也就为犯罪犯罪分子留下了施展拳脚的空间。

会计贪污巨款的手段并不高明,正是因为监管的缺位才给权力提供了“监守自盗”的机会。因此,这也给各机关单位敲响了警钟,会计属于高风险岗位,必须予以相应的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的从业培训,以及筑牢从业操守,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完善对干部教育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制度,避免有人借权“浑水摸鱼”。(笑看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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