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缘于权力脱缰

更新时间:2018-06-21 21:54:11 来源: 作者: 浏览1196次 文字大小:

“雁过拔毛”式腐败缘于权力脱缰

“凡经他的手,都要刮层油”。今年3月,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芳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傅国忠因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6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傅国忠目无法纪,心无群众,他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手段,有的在项目资金中“套”,有的在为民办事中“要”,凡经他的手,都要‘刮’层油”, “封过留痕,雁过拔毛”已经是他的工作习惯。笔者认为,这种“雁过拔毛”式腐败实则是一种权力兑换,主要缘于傅国忠手中的脱缰权力,权力未被监管,就容易出轨,滋生腐败途径。

其实,鸿毛虽轻,但也连着血和肉,拔下来时,雁定会钻心地痛。“雁过拔毛”式腐败虽未必每一桩都是巨额贪腐,但给群众带来的伤害、给党的形象带来的损害是严重的。一个执政党,腐败不除,难以立本;一个国家,腐败不除,难以立国;一个政府,腐败不除,难以取信于民。党中央提出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一切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而对像傅国忠这样的群众身边的腐败干部更要严查。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对于“雁过拔毛”式腐败绝不可小觑,必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绝不能对群众利益被侵害的情况视而不见。要通过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督办一批、带动一片的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效。另一方面要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做到上级、下级和同级共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力量,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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