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奇葩”证明是民之所向

更新时间:2018-06-12 08:01:19 来源: 作者: 浏览1051次 文字大小:

取消“奇葩”证明是民之所向

司法部日前召开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全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站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快推进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行政立法、法规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要求,要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进行全面清理。(6月8日《人民日报》)

“证明”本身并没有错,在现代公共生活中,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确实需要用到各种证明来保证行为的合法合规。但在同时,一些不必要、不合理甚至没法办的“证明”也混杂其中,让人们吃够了苦头。要求证明的机构只是张一张嘴,提供证明的个人却可能跑断了腿,甚至像钱先生这样,跑断腿还开不到需要的证明,那就真的悲催了。

“奇葩证明”无法根除,说到底,还是权力的傲慢性在作祟。一些机构部门手上有了一些权力,能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却没有把为老百姓服务放在心上,而只是想着自己方便。多要求一份证明,并不会增加自己的工作量,只是麻烦前来办事的老百姓而已,有什么要紧?但取消一份证明,却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宁可多开证明吧!

取消于法无据的“奇葩”证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关系到群众信任和简政放权最终成效。政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梳理职权范围内的各类办事条件,废除不合情理、有违法治精神的各类“奇葩”证明,不断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是新时代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就需要政府部门不断转变服务理念、把自己当作办事群众多跑两趟,找准群众办事的“痛点”和“难点”,以此为改革依据,不断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便捷服务,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倒逼“奇葩”证明退出群众生活,赢得群众肯定。(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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