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立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更新时间:2018-04-07 21:02:20 来源:水缘网 作者:农伴 浏览1247次 文字大小: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本次大会将审议并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并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产生,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何为法治思维?简言之,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立法,让反腐败机制法治化运行,这是推进新形势下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根本性方向。

推进反腐败立法,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优势互补、相辅相成,使反腐败执纪与反腐败执法在标准上、程序上更加有效地衔接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国法与党规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合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制度约束权力,使权力正确规范地行使;在法治框架下查处腐败,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这是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根本方向。

反腐败立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就能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力腐败、维护法律尊严。(文/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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