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四措并举

更新时间:2020-08-19 09:27:53 来源: 作者:李羊 浏览1396次 文字大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要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因此,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四措并举。

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践行好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近年来,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践行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监督促监管、以整治促规范,对提高民生领域综合治理效能产生有力推动。

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选准“靶标”扭住关键。民生领域点多面广,群众利益千差万别,专项整治不可能面面俱到,只有选准“靶标”、扭住关键,聚焦群众最关心、意见最集中、要求最迫切的领域,牵紧“牛鼻子”,戳在“麻骨”上,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厘清责任紧扣主线。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是“督战队”,职能部门是“常备军”,厘清责任、各负其责,才能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既不能冲到一线越俎代庖,也不能远离前线隔岸观火。各级纪委监委紧扣“责任、作风、纪律”三条主线,通过座谈交流、参加会议、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做到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根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要常态抓抓长效。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只有形成常态长效,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和认可。如果松一阵紧一阵,“风头”一过问题便“反弹”“回潮”,对群众获得感啃食更为严重,对党和政府形象影响更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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