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能量严格网信内容生态治理
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是民心所向。通过不断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时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夯实网络信息治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综治体系,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打造良好网络生态,全面弘扬正能量。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网信生产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结合“学习强国”,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宣传好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展示好民生经济、和谐社会发展亮点,彰显广大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不懈奋斗和火热生活;通过弘扬24字核心价值,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新时代精神,充分展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也要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民众普遍关切,科学解疑释惑,析事明理,引导社会公众形成团结发展战胜困难的共识;通过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新时代风貌;通过筑牢网信生产者的品味、格调、责任,进而讴歌真善美、惩治假恶丑,实现全社会正面团结稳定鼓劲。
另一方面,必须严厉打击网络信息当中:反对宪法和法律制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烈事迹精神的,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长河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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