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要部署,强调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把监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保障。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离不开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迫切需要解决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做到全面覆盖,消除监督的死角。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拥有9000万党员队伍的政党来说,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是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
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准确把握、认真落实全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保障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 者:夏智慧
单 位:盐亭县凤灵街道红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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