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需慎防“形式主义”
督导检查需慎防“形式主义”
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检查无疑是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但一段时间以来,各项督查检查过多过频,且形式主义严重,耗费基层干部大量时间精力,滋长了“脱实向虚”的不良风气,广大基层干部啧有烦言。(12月25日,新华网)
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推动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其存在的意义自然深远。中央层面的督查确实很有必要,但是目前在一些地方好好的政策却变了味儿,走了形儿。地方层层搞督查,已经成为地方基层干部不能承受之重,重形式轻内容,工作却并未落实,实打实的成了“形式主义”。
形式主义累死人。前段时间,《半月谈》杂志陆续刊发了一些文章,生动展现了基层事务杂、负担重的现象,集中反映基层干部压力大、很辛苦的心声。其中多次提到,督查检查名目繁多,且形式主义流行,一茬接一茬,一阵又一阵,搞得基层干部疲于应付、苦不堪言。
一些地方的督查检查之所以重形式轻内容,主要还是一些党员干部责任担当缺失、工作作风不实。有些人认为督查检查开展了,就能够把责任“甩锅”给基层了,即便基层工作落实还有欠账,也是基层整改不力,与己无关,把履责搞成了推责;有些认为各种痕迹都留下了,就能够向上级交差了,走马观花地开展督查检查只是为了补齐现场照片和各种材料,至于有没有起到应有的实际效果则不关心,凡此种种,都会让督查检查变味走调,逐步走向形式主义。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更好推动工作。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不在总量的多少,而是创新方法方式,强化成果运用。督查检查要“督”“导”“查”结合,不为了督查而督查,既防查之过频,又要防止形式主义,走马观花,滥竽充数,才能确保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罗三夕)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