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镜正衣冠,让警示教育真正发挥作用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自9月29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来,各级各部门纷纷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打算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
但是,通过观察,警示教育效果并不显著,无数落马之人都是参加甚至主持过警示教育活动。
究其原因,从地方部门来看,一些地方并未真正将警示教育活动放在心里。很多地方警示教育出现“一阵风”现象,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只图完成播放任务,千篇一律,材料一发、警示片一看就算完事,根本不管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入脑入心。从党员干部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抱着“看戏”心态,除了增加一点茶余饭后的谈资之外,自己没有产生任何触动、警醒;可能有的干部观看当时感慨万分、唏嘘不已,但是可走出会场后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时却把“警钟”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是说警示教育没有作用,相反,随着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力度的不断深入和发展,警示教育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和有效形式,具有生动鲜活特点,比其他教育形式更具有说服力和震撼力。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促进作用。要让警示教育真正的发挥作用,首先,警示教育要有针对性,要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选取有针对性的教材、案例,将教育效果和工作实际有机紧密结合,要根据不同单位的不同特点,根据受教人员的类型,播放不同的警示教育片内容,让受教人员把自己融入进去,对照查找,深刻吸取教训,防微杜渐。其次,警示教育活动要经常开展,党员干部的成长史,也是和自身贪腐欲望的斗争史。贪腐欲望的长期存在,决定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也决定了警示教育不在一时一事。所以警示教育活动不仅要常态化看展,还要开展不同类型的警示教育活动,要提高警示教育创新性,不仅仅是观看警示教育片,还可以开展小组讨论,让警示教育具有警示震撼效果,从而让警示教育活动更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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