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岗位适合度”当遮羞布
莫拿“岗位适合度”当遮羞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却没有被湖北省国家保密局录用。为此,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化名)在信访无果后,状告湖北省保密局被驳回。针对夏敏的信访,湖北省保密局今年1月15日书面回复称,没有录用她,是因为被录取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10月17日,澎湃新闻)
某种程度上讲,一个单位公开招录,选聘谁、录用谁,本就该由单位领导集体决策,没有任何规定必须按照成绩高低来排序录用。即便在《2016年湖北省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里,也是这样明确,“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也就是说,考试成绩只是单位招录人员的一个参考依据,并没有成绩好就必然录用的说法。
当然,没有人说必须录取第一名,但至少要解释清楚为什么不能录取第一名。我们看到,一个“适合度”就完全抹杀了第一名的努力,这个理由显得极其苍白、无力,挺奇葩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将“岗位适合度”解释得稍微清楚些,再具体些,那么这个“适合度”很可能成为一个遮羞布和挡箭牌。
再从两人的背景来看,当事人夏敏不仅熟悉法律,且于2013年获湖北省保密局颁发的湖北省保密干部培训班成绩合格证书,以及所在地市级保密局2015年颁发的涉密网络安全保密管理人员培训班成绩合格证书。2016年1月,她所在的地级市保密局发文成立全市保密检查督查组,任命她为副组长。这似乎也支撑起了她跟相关岗位的职位匹配度。相形之下,第二名此前工作与法律和保密工作几乎不沾边。
笔者认为,别让“岗位适合度”成了公务员幕后的遮丑布,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应聘者的前途和命运,同时也关系到公务员招聘的信誉度。希望有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看看这“岗位适合度”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唯有这样,才能给当事者一个明白,也给公众一个交代。(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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