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破了,黑恶势力便无处藏身

更新时间:2018-10-08 13:25:28 来源: 作者:黎舒 浏览1201次 文字大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黑恶势力之所以猖狂,是因为长时间占据一方、欺行霸市,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其背后有一顶或者多顶“保护伞”,势力盘根错节,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颗毒瘤。扫黑除恶本就反腐”休戚相关。要锁定“伞”,打掉“伞”,扫除黑恶才能彻底,这需要群众的参与,需要各级部门的协作,更需持久的努力。

畅通举报通道,让群众能发声,敢发声。拓宽举报渠道,结合专项巡察、通过明察暗访和关注网络舆情等方式,深入排查挖掘线索。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信箱等多种举报方式指出黑恶势力或“保护伞”。制定举报奖励办法,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对于举报人身份和举报线索严格进行保密,切实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建立整治长效机制,边做边总结归纳、避免管理脱节,出现漏洞。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

对工作推进不力,失职渎职的“伞”严惩不贷。工作上失职渎职也是对黑恶势力的另一种放纵。有的干部怕麻烦,存在坐等看的思想,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将严肃查处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各级纪检干部们应坚持己任,排除困难,连根拔掉恶势力“保护伞”,“伞”破了,黑恶势力便无处藏身,扫黑除恶必能事半功倍。

作者:黎舒

单位:四川省盐亭县云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1878038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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