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舆论监督应“闻过则喜”
政府对舆论监督应“闻过则喜”
8月12日,本报《一线调查》栏目对杭州西湖九溪景区旅游厕所存在“脏乱差”现象做了报道,景区随即开展厕所专项整治。次日本报对整改内容做了跟进报道。至此,一次正常的建设性舆论监督原本也就收官了。(8月24日《浙江日报》)
然而,令记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整改报道见诸报端时,曝光景区问题的记者已经被记者群的管理员移出了微信群,原来的媒体联系人也不再回复记者任何微信。虽然整改已经收官,但是有关部门的态度反差,委实令人感到诧异。难道这是政府部门接受舆论监督的应有态度吗?
现实中,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始终摆不正位置和心态,往往无视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和“正能量”,反而狭隘地视舆论监督为对自己不利的负面消息;不是实事求是地对待舆论监督的每篇报道,去调查、核实事实的准确与否,依照法律渠道解决,反而以势压人抵制、封杀,导致为某一个案而透支整体的公信。
明智的官员不仅不该抗拒舆论监督,更应该对舆论监督闻过则喜,这才是正常的心态。在全国两会上,那么多参会官员,不仅要谈宏大的国计民生,也要像黑龙江、银川的主政者一样,不回避自己治下发生的公共事件,积极回应舆论监督的关切。反省体现出的是种责任感,有反省才有进步。拒绝正视,闪躲回避,只会给人心虚的印象,并埋下重蹈覆辙的隐患。
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新闻舆论的重要作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曾说过,舆论监督,是对公共权力的使用及使用者的一种监督。政府官员要有尊重舆论监督的权力雅量,绝不能也不被允许单凭个人喜好,滥用权力,拆除舆论监督防线。
作者:罗三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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