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快办 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而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是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一是对于向扶贫领域资金“动手动脚”的腐败问题及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是群众十分痛恨、痛心的问题,我们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反映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督查,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到达贫困户手中,每一个扶贫工程都能真正为民谋利,铲除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是当务之急。尤其要对扶贫领域中识别不准、工作不实、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严查快办、集中摸排、整治,对查实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的问题线索进行“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进行再办,确保件件查实处理到位。
二是严查快办领导干部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假扶贫”等作风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务实作风经常进村入户,到脱贫攻坚工作第一线深入摸排存在的问题,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
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不可小视,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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