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细更实的监督执纪措施严惩脱贫领域“微腐败”

更新时间:2018-05-25 20:26:16 来源: 作者:杨璐 浏览1006次 文字大小: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细更实的监督执纪措施,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督办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严惩脱贫领域“微腐败”,坚持精准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全局,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我们发现扶贫领域问题发生在基层的特性,决定了执纪监督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向基层发力,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入户查线索深入基层实地调查询问了解,排查线索疑点,全面收集扶贫资金和项目违规操作及惠农资金等方面的贪腐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强化线索处置,聚焦精准监督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坚持严惩快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重点督办、快查快结。

治理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能有歇脚松劲的念头,要以更细更实的监督执纪措施,深挖问题线索,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惩脱贫领域“微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每个角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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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研究向群众实践学习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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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腐防变要提防“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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