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在“推诿责任”中失了民心
莫在“推诿责任”中失了民心
道路早已建好通车,工程质量也得到各相关部门的盖章认可,但是项目有约3亿元的工程款迟迟无法回款,只因为验收报告上面的一个公章问题。一个部门认为必须要盖,另一个部门认为不应该盖,两个部门各执一词,企业陷入两难境地,在两个部门间奔波了两年多也未能解决。目前,郑州市建委介入调查,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一些地方、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树得不牢,转作风、转职能的效果不明显,对企业的诉求存在“推、绕、躲、拖、哄”等问题,甚至还有的“吃拿卡要”、折腾企业。由于不良的营商环境,导致少数地方出现了“招商难、引资难、引才难、留住企业难、留住人才难”的现象,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建设。
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的情况由来已久,一方面原因在于政府各部门之间职权交叉重复、管理不明、职责不清。部门之间职责模糊,在一件事情上似乎是有责任又没有责任。因此,在没有问题时,对本部门有利的工作抢着干,在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便将“不归我们管”的牌子挂了出来;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工作人员懒政、怠政的工作作风引起的,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力不够,做事效率低下,缺少大局意识,不能将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
政府好比是台机器,只有每个部门各负其责,才能高效运行。但是如果各部门将“各负其责”变成“各推其责”,政府这台机器就要停止运转。“推诿扯皮”习以为常,“齐抓共管”就会沦为“谁也不管”。“推诿扯皮”不仅会造成事态严重发展,还可能直接伤害百姓感情,影响政府公信力。
其实对于任何涉及民生事业的政务问题,要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就需要给每一个“和尚”都套上“紧箍咒”,在制度设计上不给他们“推诿”的机会。一方面要厘清责任关系做到“精准转派”,无论是属地管理还是行业管理,都必须做到精准划分、明确到位。另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限时办结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度,确保首位接件人负责到底,坚决禁止因多部门参与而推诿扯皮的行为。(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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