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
3月春风拂面,暖意涌入心底。8日上午,习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一席话语,再次向人们阐释了什么是正确的政绩观。(2018年3月12日 人民网)
习总书记的政绩观是什么?他是怎么说,又是怎么做的?回顾过往不难发现,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探讨并不止一次,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
2007年7月5日,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嘉定区调研时指出,要树立和实践正确的政绩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总书记强调,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战胜一系列重大挑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和人民获得感显著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们党、国家、人民、军队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当下,总书记再度强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正是为各级领导干部擦拭“初心”。既是立足于当下,重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姿态和情怀;也是面向未来,对全体党员群众作出的庄重承诺。(文/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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