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维护宪法法律的好干部

更新时间:2018-02-26 22:38:15 来源: 作者: 浏览1340次 文字大小:

争做维护宪法法律的好干部


其实,宪法和法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近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更是国家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当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早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

作为广大农村干部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推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一定要立足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更加注重发挥宪法与法律的重要作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地的有机统一,把各项民生事业和社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正常轨道,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中国共产党自1921723日正式登上中国历史大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党就进行了制定和实施人民宪法的探索和实践。回首近现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史,可以清晰看出: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着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客观要求。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作为农村基层干部要紧扣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彰显党和国家政策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科学升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让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更加充满信心,对党领导人民实施的核心价值、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充满自信。要坚守红线思维,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做到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问题,都要予以追究。坚持在实践中科学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同步加强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法治精神、普及宪法与法律常识,为宪法法律实施以及法治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作为广大农村干部要自觉维护好宪法法律权威,并且带头在内心拥护、在心底真诚地信仰,不断的遵守和执行好法律,推动宪法与法律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在使用法律过程中,以用促学,学用结合。保障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有效树立宪法法制观念,增强法治素养和专业素质,在具体的民生经济实践中,引导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法律、学习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宪法法律、运用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法律精神,弘扬宪法法律意识,增强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责任,使广大基层群众成为宪法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还要面向青少年搞好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宪法与法律的国民教育,推动城乡青少年从小就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的好习惯、好品质。并且,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从学法用法的具体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制素质有所提高,让学法用法热情越来越高,使大家从不主动学法到主动学法,增强学法用法积极性、自觉性。坚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法律、遵守宪法、维护法律、运用宪法法律,做一个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网络评论员 川淼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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