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铁的纪律,筑牢党纪基石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了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性。《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范围内进行党纪学习教育,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戒尺”。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纪律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教育活动中,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推进党纪教育走深走实,这意味着学习教育不仅仅是集中式的活动,而应该成为每个党员和干部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种方式有助于确保党纪的学习和遵守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偶尔的行为。
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研讨,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解读和培训,深化《条例》理解运用,从小事小节做起,防微杜渐,层层设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总之,纪检监察机关应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好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戒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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