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成长要“递进培养”

更新时间:2023-11-19 14:01:13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203次 文字大小:

近年来,甘肃省委组织部突出精准高效、注重务实管用,聚焦公务员成长特点、履职需求打造主题鲜明、层次递进、全面覆盖的立体式培训,推动形成更加规范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全省公务员队伍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能力水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尤其对公务员的培养,更需要精心呵护、长期坚持,让他们从“菜鸟”变成“能手”,在事业上能独挡一面,干出一番令群众满意的实绩。但是,专业各有不同,岗位也相差甚远,教育培养“吃大锅饭”,采取“一刀切”,效果必然会打折,只有因人而异、分层分类,多“量身定制”培养计划,才能更好地提高公务员素质,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优秀人才。

培养对象要分类。尽管同为公务员,但机关公务员与基层公务员的岗位性质不同,对理论知识的需求也各异,要调动他们参训的积极性,使其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就必须分层分类组织培训。要以从事领域、岗位特点为依据,分别组织集中培训,机关公务员要强化理论素养提升,乡镇公务员要强化服务经验积累,按照这样的需求设计课程、邀请教师、组织培训,才能让公务员愿意学、学得懂。

培养方式要灵活。公务员集中培训,要改变“教室里坐几天,走马观花看几天”模式,要立足愿意学、学得懂、用得上,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模式。要少一些照本宣科式理论讲解,多一些“大白话”式解读;少讲一些假大空的大道理,多说一些可应用的大实话。尤其要带着培训对象,多到先进地方参观,增长见识、学习经验;多到实践基础学习,在手把手教学中,让受训者掌握实用技术,有实实在在的收获。

培养计划要持续。行百里者半九十。公务员的素质提升,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需要年复一年进行培养。尤其在当前党员全覆盖培训的背景下,公务员培训必须形成制度,通过轮训让每个人都有学习机会,防止出现“漏网之鱼”。尤其要打破年龄之别、岗位之别误区,增加中年公务员的培训机会,使他们能永葆干事热情,防止出现“中游”思想。

人才都是培养出来的。但培训要讲实效,绝不能流于形式,在表面下功夫,只有符合了公务员的需求“胃口”,才能增强培训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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