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规学习作为“必修课”

更新时间:2023-08-13 20:28:48 来源: 作者:梓江河 浏览218次 文字大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加强依法治理已成为一种必然,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已刻不容缓。但现实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基础,也缺乏常态性法律法规学习,为民办事、处理问题、解决纠纷靠经验,跟着感觉走,有的甚至已经违规,自己却毫不知情。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把法规知识学习作为“必修课”,必须动真碰硬,不断查漏补缺。

破除蒙混执政思想。之所以有的干部学法兴趣不浓厚,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以为懂不懂法,都可以瞒天过海,完成业务工作。殊不知,随着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老百姓更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党员干部以怎样的身份介入,都必须精通法律,而不是当“法盲”,否则就难以让人信服,甚至破坏政府的公信力。凡事做到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在“阳光”下操作,才能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

形成常态学习习惯。行百里者半九十。随着国家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持续“打补丁”,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作为执法者、服务者,最怕对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说话没有底气,做事可能突破底线,必须养成常态学习习惯,坚持每天学、持续学,通过时间的积累,就能全面提升自己的法治素养,做到自己遵规守纪,做法治社会的践行者,又能拿起法治武器,做法治社会的维护者。

持续提升专业素养。要知道,法律法规知识非常多,党员干部的时间却非常少,不可能做到什么都学,什么都懂。要立足岗位实际,以学习《宪法》《民法典》及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到读原文、悟原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能够在工作中拿来即用。同时,要多通过案例灵活学习,厚植法治素养,引导老百姓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共同构建体系完善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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