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行动要多做“加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为村级组织减负、为乡村治理增效,成果不断惠及农民群众,取得不小成效。但解决形式主义问题需要久久为功,从根子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也需要持续发力,聚焦长期困扰基层的难题和堵点靶向施策。
取掉了村社的各种牌子,固然是一个好的开始,但要真正减掉基层的多余负担,绝不是一件易事。在“凡事都向村社压”的背景下,既要规范下放的事务和责任,还应增加村社的力量,才能真正提升村社一级的执行力、落实力。
增加待遇。村社一级,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直接影响到我们党在人民眼中的形象,关乎着国家政策在基层落地。但实际上,由于村社干部由村民自发选举产生,没有正式编制,因而待遇比正式公务人员要矮上一大截。因而,很多村社干部不得不兼做其他职业,在服务村民事务上精力不足、时间有限,效果也就会打折。为此,提高待遇,让他们全身心投入,才能真正干得好。
增加人员。相比之下,越往基层走,人员数量越少,部门承接的任务重,尤其到了村社一级,所有事情都集中到一起,仅凭几名村干部,很难保质保量完得成。同时,一些网格员待遇也仅有几百元,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导致很多工作难以真落实。因而,要推动更多机关单位人员下沉,补充村社工作落实力量,只有人多了,分工明确,成效才能提上来。
增加约束。现实生活中,由于村社干部非正式干部,同时待遇偏低,因而在管理上往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如果管理从严,就可能导致村社干部“无人愿干”问题。为此,一方面要厘清村社一级的事务,增加待遇的同时,也要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他们工作不落实、为民不到位,甚至出现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村社一级减负,必须打好“组合拳”,更不能在表面做文章,壮士断腕、真刀真枪,才能达到预期实效,避免沦为“一阵风”。首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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