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振兴也要把握“分寸”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出台,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年的时间说到就到,尤其是发展基础还相当薄弱的地方,必须加力加劲、笨鸟先飞,才能赶上乡村振兴大部队,但同时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避免过犹不及。
干部要“尽责到位”,但不“随意越位”。农村要振兴,自力更生是关键,主要靠群众自身。干部作为帮扶群体,发展眼光更远,协调关系更行、争取支持也厉害,但始终还是助手配角,必须清楚自己的定位,既要尽全力参与,主动献计献策、排忧解难、风险提醒,但也要防止一些干部为了“达标”,把贫困群众当成“累赘”,取而代之“包办”所有事务,单方面替群众做主,由“配角”变“主角”,反而削弱了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导致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为此,要随时关注群众的思想状态,及时进行自我调整,该出手时才出手,既不热情主动过余,也不消极被动应对。
保障要“用足政策”,但不“泛用政策”。对一些年老体衰、身患残疾的特殊群体进行政策兜底,确保全体脱贫一个不拉下,实属“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并非简便的 “上策”。须知,乡村振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首先要防范一些群众得“红眼病”,怕吃苦受累、坐等政府的“救济粮”,令“扶贫”变“扶懒”;也要防范个别地方“平时不用功,临时抱佛脚”,把政策兜底当成“万能办法”,用财政投入提高群众收入。对这些“心病”关键还需用“心药”,一方面要加大思想宣传攻势,打破“小富则安”的思维,激发奋起直追的主动性,并努力创造条件引导群众接续奋斗;另一方面加强审计检查,对政策福利化、投机取巧行为,要高举问责板子,消除懒汉思维。
行动要“争分夺秒”,但不“盲目赶超”。尽管已经脱了贫,群众收入都达了标,但横向进行比较,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水平相距甚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这5年过渡时间,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蹄急步稳、大胆前进,尽可能把发展差距缩小,补齐相关短板,与大家同站“一条起跑线”。但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杜绝“拔苗助长”行为,避免调门高、目标远、落实少、效果差,非但不能完成预期任务,还可能因违规加快进度、提高速度,甚至弄虚作假,伤了群众的心,透支乡村振兴的自信心。首页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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