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营商环境,确保“服务为上”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议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发布《关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部分经济类犯罪办案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应当共同遵照执行的工作原则。(12月22日,辽宁日报)
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舆论氛围,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快推进,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强调度,保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
变作风,树形象。按照市场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宽松条件。
强宣传,保态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好的要进行宣传,对差的要坚决进行曝光、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工作,我们的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群众也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干部更是营商环境的主体,要形成“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此,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
总之,营商环境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要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提出更高的要求,营造更好的环境,才能真正建设成一片投资兴业的热土,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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