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民营经济得到一定发展,已经成为各区域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促创新的重要主体、惠民生的重要领域、社会公益事业的主力军。为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发展潮流。四川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为了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着力形成省内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及其公职人员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之间“亲”和“清”的关系,营造诚信守法、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廉洁高效的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定要督促涉企政策落地落实。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涉企决策部署、改革举措、政策法规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重要内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担当尽责,切实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和事,督促纠正执行政策简单化、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优先办理有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信访举报,力促民营经济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常态督查纪律作风,营造良好的政商环境,必须要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一定要加强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杜绝勾肩搭背、利益交换,也防止谈商色变、为官不为。严厉查处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党员干部精准履职、主动作为,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作者: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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