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为民谋利的“四个维度”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2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每名党员干部都应牢记教诲、不忘嘱托,将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将人民向往同个人奋斗融为一体,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想。
干事创业要有“好态度”。心态决定成败,作风决定作为。是摆出“高高在上”的官架子,还是甘做“俯身朝下”老黄牛,直接决定了一名干部的事业高度、人生长度。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和人民事业要一点一滴推进,服务人民群众要一步一步跟进,要弘扬“滴水穿石”精神,多下“绣花”功夫,争做时代“工匠”,真正把为民谋利的大事做好、小事做细、好事做精。力戒“过度留痕”形式主义,破除“工作不够,材料来凑”应付作风,主动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在基层生产生活一线践行党员初心,让服务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交出合格的时代“答卷”。
为民解忧要有“热温度”。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与人民保持着“根与叶”情怀、“水与舟”关系。群众之“根”扎得深,我们党就能茁壮成长;群众之“水”流得畅,我们党就能行稳致远。要始终把群众的份量看得重一些,把群众的诉求看得急一些,主动当成自己的事,充满感情,保持耐心,抓住症结,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了解透,全力以赴、一鼓作气,为群众排忧解难,疏通他们的内心“梗阻”,消除他们的担心疑虑,像对待家人一样,将党的温暖传递给他们,用党的力量护航他们前行。
民生投入要有“加速度”。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为人民谋利,就是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拥有更高的生活质量、更好的人生体验、更美的未来憧憬,让一个个群众向往和需求变成现实。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主动收集群众的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加强民生领域改革,加快民生补短强弱进度,推动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更契合“群众标准”,不断降低群众的生活成本,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带动社会幸福感提升。
廉洁行权要有“强力度”。权力是柄“双刃剑”,只能为民谋利,绝不能为己谋私。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都要牢牢守住“清正廉洁”这条底线,像惧怕“高压线”一样避而远之。尤其是广大基层干部,身处为民服务“最前沿”,是否真心为民,是否行权有方,是否严以自律,都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个人命运。要始终将党纪国法高举头顶,凡事将规矩为置于先、制度放在前,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履行肩上的责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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