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正风肃纪,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剑指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带动全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创了从严管党治党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四风”整改措施以及掀起的反腐风暴,使地方政府执行过程中的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贪污腐败、奢侈浪费等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受到强烈的震撼和整肃,使地方政府的执行观念、执行方式、执行作风等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然而,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思想狭隘、认识不足,对不当利益的追求受到打击和扼制之后,其执行态度变的消极抵触、精神状态萎靡不振、执行动力匮乏、执行意识弱化,消极执行、被动执行甚至执行不作为、滥作为等现象愈加突出。再加上地方政府执行的环境不佳、目标管理缺失、结构不合理、制度不健全、执行的领导和人员的业务素质欠缺等制约因素依然存在。在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执行力弱化,执行力“黑洞”凸显。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实践中,中央政治局带头,率先垂范,为全党作出表率。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起正风肃纪重大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执纪监督,用有力的行动和严明的纪律,为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迅速展开、顺利进行、持续深入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四个意识”真正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具体行动,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决心之坚,力度之大,涉及之广,给百姓的感觉非常“带劲”,实际成效也很“给力”。但这并不是终点,也不是中点,而是漫长反腐时间轴中的一个时间节点。从中央到地方,还需积累实践经验,加强反腐力度,创新反腐决策,向一切腐败亮剑。肃清社会风气,离不开八项规定久久为功。唯有如此,政策才不会失灵,执行才不会失效。
深化作风建设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客观要求,是守纪律、讲规矩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正风肃纪,确保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作者: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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