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三年名下多出一家公司负债200万 一个看似简单的诈骗案背后牵出的是不作为

更新时间:2019-09-16 10:54:15 来源: 作者: 浏览1173次 文字大小:

据澎湃新闻爆料,一名河南的95后女生丢身份证3年后,发现名下多了家公司而且负债200万被起诉。从爆料新闻来分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有组织的诈骗团伙所为。奇怪的是,诈骗分子拿着一张作废的95后女生身份证却畅通无阻的办理了银行卡、公司注册。如果没有内鬼配合,那就是工作人员的失责不作为。

企业注册和变更、银行卡开户都需本人签字,如果有人冒用身份证办理企业注册、变更和银行卡开户,工商管理部门和银行存在过失。

作为工商监管部门,拿着一张作废的身份证就能够办理企业注册,如同去菜市场买菜这么简单,难怪诈骗分子轻易的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东西。我相信,深圳工商局对于办理企业注册肯定有一整套的步骤程序和监管跟踪要求,但是从能够用作废身份证,且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就能轻易办理注册手续,足以证明这个单位在执行合规手续方面存在不作为、失职失察的问题。正是因为他们的不作为的工作作风,导致原告被骗,无辜的小姑娘被卷入官司诉讼。

再就是作为邮政银行,在办理银行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去银行办理,且还要进行人脸识别程序。试问无论是身份证与本人真像识别,还是人脸识别,都应该有一定的区别,不会出现孪生情况吧?那么,为什么银行也是给予诈骗分子开的是一路绿灯呢?值得所有读者深思。

不作为,乱作为是整治“四风”的重点内容,时至今日在少数干部身上仍时有发生,群众意见极大,影响极坏。像深圳工商局的干部以及银行员工的不作为问题,导致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发生,假如有一个单位尽职尽责,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这起诈骗案就不可能发生。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绝对不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的一句空话,只有真正把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工作作风传导到每个单位的“神经末梢”,让责任意识贯穿始终、大事小情都要讲究追责,就可以消灭责任“盲区”和“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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