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02 23:07:26 来源: 作者: 浏览3048次 文字大小:

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办财务〔201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的要求,现就开展《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全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遵循“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符合《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水利部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3〕3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遵照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虑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条件,准确把握水系连通工作定位,统筹城乡、全面谋划区域水系连通总体布局,突出加大对乡村水系连通项目的支持,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流生态,协同推进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建设。

(三)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成效、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部署,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为重点,选取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河湖割裂阻塞严重的河湖水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地开展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力求效果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落实水系连通项目地方投入主体责任,积极拓展社会融资途径,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先建后补”等建设模式。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对纳入《全国实施方案》的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二、具体要求

(一)重点支持通过河湖生态清淤、新建连通通道、生态护坡、滨岸带治理、引排水闸(泵站)建设以及废弃闸坝拆除等方式,促进水体流动,改善水生态环境。

(二)项目应技术上可行,不突破用水红线,不造成污染转移、洪水灾害转移。引调水或生态补水连通项目需开展水资源论证。

(三)不支持单一的河道防洪治理、水源地建设、水源工程建设等类型项目;不支持通过引水营造大水面大景观的项目;不支持通过修建拦河闸、橡胶坝形成水景观,破坏河道连续性、造成下游断流的项目。

(四)请各省认真编制本省2018年度建议方案,纳入各省2018年度建议方案的项目控制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水系连通任务较重的省项目控制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水利部、财政部根据各省报送的2018年度建议方案,剔除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后,汇总编制《全国实施方案》。各省根据《全国实施方案》,细化编制本省2018年度实施方案。已纳入《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各省可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五)申报纳入《全国实施方案》的项目应未获得过其他中央水利资金支持,且投资构成合理,地方投资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完备,初步设计报告于2018年3月25日前批复,不存在区域矛盾、征占拆迁等重大制约因素,具备实施条件。

(六)《全国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批复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3亿元。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区域,每省可在项目控制数内择优推荐1个重点项目纳入《全国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


三、编报程序

(一)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本省建议方案和实施方案,对项目相关材料、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合规。省级实施方案(建议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

(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本省建议方案及相关材料联合行文报送水利部、财政部,报送时间以电子文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应包括省级建议方案及汇总表等、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文件。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全国实施方案》印发后30日内将本省实施方案抄送水利部、财政部。

(三)各省申报文件(扫描版)和相关材料电子版须发送至水利部、财政部联系人邮箱,同时寄送1份纸质材料至水利部(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不需寄送纸质材料)。附件及汇总表可在水利部网站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资源司:朱龙基,010-63204222

电子邮箱:szybhc@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100053

财政部农业司:吴程量,010-68553235

电子邮箱:wuchengliang@mof.gov.cn


附件:XX省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编制提纲:

XX省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


一、水系连通现状与问题

(一)水系连通现状

描述相关项目所在地水系、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生态系统现状情况,并说明已开展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取得生态效果、工作成效等。

(二)存在问题

综合分析江河湖库水系中存在的河道淤积、河湖萎缩、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恶化等水生态环境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遵照自然规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系水生态现状,以存在问题为导向,以河湖水系为单元,提出需要重点实施水系连通建设的区域和水系,系统谋划水系连通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社会发展需要、水系连通要求与投资可能,提出2018年年度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项目筛选

说明项目筛选的原则、办法和程序,提出本省需优先开展水系连通的区域和水系,以及2018年项目清单(按省级推荐程度排序)。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区域的省份,拟推荐申报的重点项目,应进行明确说明。

(二)投资需求与实施安排

1.投资匡算

采用2017年价格水平对水系连通项目进行投资测算,说明各地市连通项目及投资分布情况。

2.资金筹措方案

分析项目建设投资需求和可能,考虑地方财力条件,按中央投资、地方投资、社会资金等项目类别提出资金筹措方案。

3.年度实施安排

统筹考虑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提出项目分年度实施安排意见。

(三)项目简介

逐项说明各项目情况。项目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所在省、地、县,涉及范围,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现状与问题。

说明项目各阶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说明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2.建设目的与内容

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说明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如改善和提高河流水动力条件,增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恢复自然岸线,优化水资源配置等。

说明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任务、规模、布局、主要措施、工程量等。

3.预期实施效果

项目实施对所在区域的生态、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预期效益。重点可从新建或改善河流(湖泊或水库)连通性数量、年新增供水量、补充生态水量、生态护岸长度、增加水面面积、新增或保护湿地面积、防洪除涝受益面积等方面提出量化的预期成果和效益。

4.工程占地及移民安置

工程占地面积、移民安置情况。

5.工期、工程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工期、拟开工时间、批复总投资、分年度投资、资金筹措情况。

6.相关图件

简单描述项目的连通情况,并附上项目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件。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提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运行管理的措施,强化项目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和项目质量安全。


来源:水利部水资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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