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堰
古代甬江支流鄞江上修建的御咸淡引水灌溉枢纽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西南,唐大和七年(833)贸县(今鄞县南)令王元玮创建。筑堰以胶,海潮可沿甬江上溯到章溪,“来则沟浍皆盈,出则河港俱涸,田不可稼,人渴于饮”。由于海水倒灌使耕田卤化,城市用水困难。于是在鄞江上游出山处的四明山与它山之间,用条石砌筑一座上下各36级的拦河溢流坝。坝顶长42丈,用80块条石板砌筑而成,坝体中空,用大木梁为支架。据记载,坝的设计高度要求是:“涝则七分水入江(奉化江),三分入于溪(即引水渠南塘河),以泄暴流;旱则七分入溪,三分入江,以供灌溉”。这座坝平时可以下挡咸潮,上蓄溪水,供鄞西平原七乡数千顷农田灌溉,并通过南塘河供宁波城使用。为防止洪水涌入城市,在南塘河历岸建乌金、积渎、行春曷等三座侧向溢流堰,下游通江。宋代在宋波城东北建三座泄水闸(契),以排泄积水。这样由坝(堰),渠、闸等组成了完整的灌排系统。初建时渠首淤积较少,每年只淘浚一次。南宋时泥沙淤积严重,淳右二年(1242)魏岘在坝上游40余丈处建三孔回沙闸,以减少入渠的泥沙。为保证灌渠闸契按时启闭,吴潜于开庆元年(1259)在宁波城内平桥下设水则,以测算出各处水情。以后历元明清三代都对工程进行维修。明嘉靖十五年(1536)加高堰(坝)顶1尺(今仍存),清咸丰七年(1857)曾进行较大修治。1914年清理堰上淤积,使水道通畅。目前所见它山堰顶长134.4m,堰顶宽4.8m,堰身大部分埋在沙土下,已无引灌作用。1987年定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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