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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执行到位才是善意“保护”

更新时间:2019-05-26 17:37:31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077次 文字大小:

“张某受到处分后,为什么没按规定调整工资?违规发放的工资为什么不及时追缴?”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派员赴宁河区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组发现问题后,当场严肃指出这个错误。原来,宁河区文化馆职工张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未按照规定调整其工资,累计违规发放3万余元,直至检查组发现问题后才予以全额追回。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据天津市对9460名受处分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居然发现问题多达342个,涉及338名受处分人,涉及处分决定未及时归入人事档案,受处分人职务和工资调整、追缴不到位,处分决定不送达不宣布,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不规范,纪律处分后年度考核和回访教育不合规,处分决定书内容格式不规范等6个方面。可谓是花样百出,足以印证有的单位,处分干部执行不落实,完全在玩“纸面文章”。

要知道,我们党为了管好8900多万党员,出台了许多管党治党制度条例,把规矩立了起来,把“红线”亮了出去,也对三令五申不知止、不收敛干部不手软。尤其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仅党的十八大以来,处分的党员干部达到几十万人,以彰显零容忍的治党决心。可是,真正到了执行处分的时候,有的单位却不忍心,产生了“护犊子”心态、“好人主义”思想,导致执行过程半途“夭折”。

该降低工资的不降低,该记入档案的不计入,表面上看似“小问题”,却带来隐患无数。对犯错干部来讲,该受的处理被免除,势必会产生误会,以为犯错后“大不了如此”,心里没有“怕”字,不会把纪律规矩放心底,今后还可能继续犯错。对其他干部而言,犯错后执行“打折扣”,待遇不受影响,优秀继续评,心理势必会不平稳,反而放纵自己,不把制度规矩当回事。

再好的制度,也需要落实才能见效。只有党员干部始终将制度规矩高举头顶,一切依规依矩办事,对人对己同样如此,才能真正体现“严管厚爱”真谛,才能切实保护好广大干部,避免他们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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