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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亲厚友只是自设“陷阱”

更新时间:2019-05-23 19:44:37 来源: 作者:赵荪愚 浏览1175次 文字大小:

“刘大安被查了!刘大安被判了!”“他家三岁的小孩儿都能领工资。” 近日,河南省商水县固墙镇王店村支部书记刘大安被开除党籍并判刑的消息,在当地村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5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据称,刘大安原本是个“热心肠”,带领村民集体致富。可是,当上村支书后却一改往日作风,转眼变成了“爱财的村支书”。不仅违规为亲属办理了低保,还打起了耕地种粮补贴,甚至虚报村干部骗取工资,连三岁的孙女也享受村干部“待遇”。

正所谓物极必反,当滥用权力到达极限、私欲膨胀到顶点时,灾难往往正悄悄地来临。不管这些干部曾经多少潇洒,多么狂妄,行为多么隐蔽,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被问责受罚只是迟早之事,绝不可能“安全着陆”。优亲厚友不会真正帮助到亲朋好友,同时也给自己设下了“陷阱”,走向穷途末路。

现实中,类似的案例举不胜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就是为了将案情公布于众,让更多人知晓,及时收手收敛,不再违纪违法,步他人后尘。可是,在很多人眼里,别人的事故毕竟是故事,再加上有的单位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很难令干部感同身受,入脑入心形成震慑,日常自律依然不够。

近些年,随着国家对乡村的反哺,再加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行动实施,大量的资金投向农村,给农村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这些钱来之不易,理应用到预期的地方。村干部作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理应站在为党分忧、对民负责的高度,尽心尽办干好服务工作,成为群众信任支持的好干部。

可是,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任性。尤其是一些村干部的素质不高、为民意识不强,加上平时管理教育不及时,使他们在行权时缺少敬畏心、自律心,未意识到“权力姓公,一点一滴不能乱用”,而是当成谋利的工具、随身的“私物”,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走上违纪之路几乎成了必然。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守住清廉的底线,是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也是保护自己,赢得公信力前提。只有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才能做到公心至上、不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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