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公车私用的“漏网”侥幸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公车私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东坡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郭昌玉长期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2年以来,郭昌玉长期安排单位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接送其上下班。2019年正月初三(2月7日),郭昌玉驾驶单位公车接其母亲到自己家中吃午饭;初四,驾驶单位公车到成都市双流区黄龙溪古镇风景区会友,初五下午返回。
一方面,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精神,为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行为戴上了“紧箍”,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另一方面,各地早已实行了公车改革,以郭昌玉这样的职务身份,不能配备公车,而且每月领了车补,完全没有理由占用单位车辆。可事实上,郭昌玉从2012年到2019年长期占用公车,而且每天就停在自家小区,好不方便。
其实,自从公车改革之后,各地就加强了对公车的监管,喷涂标识符、卫星定位、每天打卡等等,使公车腐败现象明显减少。但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来看,公车私用行为依然不能“断根”,顶风违纪者虽少,却不能杜绝,仍不可小视。
事实上,郭昌玉多年以来,从未中止过对公车的占用,而且一直没有人举报,监管也没发现问题,足以反证,走好公车改革“后半程”,在监管上的力度还需加强。不难分析,郭昌玉之所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要还是侥幸心理作怪,以为自己行为隐蔽,一般干部不会举报,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同时,以为私用公车情节不严重,远不及贪污腐败,不必当真,即便被查问责也只会“挠痒痒”,心中没有怕字。
郭昌玉不仅公车私用,即便感觉事情快要暴露,纪检监察部门已经发现线索,他还安排司机“顶包”,企图让自己蒙混过关。这些行为,无不表明其内心对公车管理制度的漠视,满脑子的应付“过关”心态。
事已至此,唯有高举问责的“板子”,重重拍下,令违纪者付出代价,产生“肉痛”感,才能迷途知返,重新做人。同时,也是为了警醒其他干部,漠重蹈覆辙,遵纪守法,当老实人才是正道,切莫以身试纪,否则“受伤”的还是自己。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