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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跌倒”干部重新发光发热机会

更新时间:2019-05-19 20:42:55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1031次 文字大小:

近年来,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被给予相应的处分。其中,不少党员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在期满后自动解除,如何教育帮助这些同志“跌倒”后重新站起来,成为摆在党组织面前的现实课题。(5月14日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被处分问责的党员干部数以万计。他们在工作中或多或少、或轻或重犯了错,进行处分警告使其付出代价,也算是善意的警告提醒。但应该知道,惩前是为了毖后,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既是为了让犯错干部改过自新,也是为了避免更多干部充当“后来者”。

可是,有的地方对“跌倒”干部过于“冷淡”,因为一次犯错,就将其打入“冷宫”,不再安排重要工作,也不施加推进压力,任其自由“生长”。犯错干部自己也明白,即便再努力,也得不到组织“二次认可”,索性“破罐子破摔”,当“撞钟和尚”混天过日子。

应该看到,有的干部犯错,并非完全出于个人原因,有的属于客观原因造成,而且本人的思想作风没有错,干事能力也很高。即便他们“跌倒”了,但也保持着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还有干事创业的期望和信心。如果就此“放弃”他们,反而是对人才的浪费,同时也变相造成“吃空饷”现象,令其他干部心理不平衡。

其实,对“跌倒”干部应该区分对待,确实属于思想作风问题,屡教不改者,应该加强监管,不再“二次启用”,对本质不坏、完全可以救治的干部,应该通过思想引导、细心关怀,使他们能够重新站起来,知耻而后勇,在今后工作中,以更积极、更努力的状态,在事业上干出佳绩。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平时多教育、多引导、多批评,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要树立问题导向,保持救人心态,根据“跌倒”干部的不足,重新优化提升干部管理模式,以更高效的水平,管好干部不犯错。当然,对已经“跌倒”干部,应该秉承“有一份力,出一份力”“有多少劲,使多大劲”思想,切实让“跌倒”干部也能继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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