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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扶贫办送礼现象应细查深究

更新时间:2019-05-16 19:05:06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062次 文字大小: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的典型问题。其中,2013年至2015年,省扶贫办从省财政增拨的300万元挂钩扶贫工作经费中,分11批购买价值235.31万元的虫草、三七、茶叶、香烟等用于送礼。(5月14日人民网)

   众所周知,一个地方的扶贫办,是统筹协调推进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节制地用钱。什么地方该花,什么地方该省,应该有一本“明白账”,确保来之不易的扶贫款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脱贫效益。可是,云南省扶贫办却花数百万元购买名贵特产送礼,无疑是工作经费的严重浪费,也属于违纪行为,理应从重追究责任。

可以想象的是,身为扶贫工作干部,经常与贫困群众打交道,每天经手各种扶贫数据,对云南当地的贫困情况,他们心理应该跟“明镜”似的。按理说,他们更应该加强自律,以身作则,认真花好每一分钱,尽量能多把资金用于扶贫,使当地脱贫不拖后腿,不降低标准。

用公款购买地方土特产送礼,这是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行为,为何还有干部敢一意孤行?而且,这些土特产的去向不应该成谜。众所周知,一些地方非常热衷礼尚往来,但凡有重要领导前来调研,都会尽地主之谊,接待请吃不说,走了还要送上一点土特产。日积月累、积少成多,当地不仅购买土特产的花费多,而且也会成为繁重负担,不可小视。

其实,要解决这种公款送礼行为,关键要加强倒查问责力度。一方面,对主动送礼之人不手软,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形成震慑,遏制住主动送礼之手;另一方面,对无故受礼之人,也要寻根究底,进行通报批评,双管齐下,彻底让收送土特产行为失去“市场”。

前不久,中央出台文件,禁止各地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特别是利用高档烟酒、名贵字画等名贵特产类资源,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问题。公款送礼绝非完全的友谊,这其中少不了巴结、讨好、拉拢之意,但愿各级干部都能守好底线,切实转变观念,莫在“土特产”丢了原则、丢了底线,令自己陷入违纪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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