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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频繁挪用公款当反思管理“漏洞”

更新时间:2019-05-08 20:24:54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225次 文字大小:

----90后、7年党龄,事业编制、镇团委副书记、村镇建设办副主任、章水镇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从2016年1月到2018年2月短短两年间,王佳男在章水镇共挪用公款71次,总额1022万元,平均每10天挪用一次,每笔平均14万余元。(5月7日中纪委网站)

   据了解,因深陷赌博不能自拔,债台高筑走投无路。王佳男便将“黑手”伸向公款,平均10天挪用一次公款,两年时间共挪用71次,多达上千万元,由此反证赌博的严重危害性。作为党员干部应该牢记教训,远离赌博是从政底线,绝对碰不得,否则就可能“一步走错,全盘皆输”。

   王佳男能像在自己口袋掏钱一样,随意挪用公款,显然与管理“漏洞”是分不开的。从公开的信息不难看到,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机制已经非常健全,但这仅仅停留在制度层面,实际管理操作却与之相距甚远。尽管他管理的镇基建专户资金收入和支出过程中,财审办职能设置中的主任、审计、会计及出纳本应各司其职、互相牵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基建出纳空缺,相应职责由其本人承担,会计出纳的互相制约荡然无存。而掌握在主任手中的基建专户法人章,作为最后一道关口,也因主任“信任”往往交由他本人操作,而形同虚设。

由此不难看出,信任代替监督,仍是单位内部管理的一大顽疾。或碍于面子,或出于信任,该认真履行的监督职责,往往从不履行,被人轻易钻“空子”。另一方面,人员上的欠缺,没有及时补充人员,导致制度约束机制失灵,也是财管管理问题的高发点。在此起事件中,如果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到位,法人认真审核,王佳男挪用公款就无机可乘,既是对单位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事实上,制度的漏洞好补,可干部在履行管理职责的责任心“漏洞”,却很难弥补。现实中,很多干部挪用公款行为,都是抓住了单位的管理“漏洞”,只有加强日常的教育督促、检查提醒,该补充的人员及时到位,该履行的职能落实到位,才能从源头防止挪用行为发生。多思失责的危害,多想自身的责任,多考虑“信任代替监督”的后果,才能形成倒逼效应,让单位的管理切实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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