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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走投无路”

更新时间:2019-03-19 19:56:15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1149次 文字大小:

近日,四川泸州市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当前重点工作,紧盯不担当不作为的各种老问题和新表现,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工作态度、作风”“攻坚克难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管党治党”6个方面梳理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100种情形。印发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100条,反向督促各级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营造积极的干事创业氛围。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加强,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对干部违规违法行为,高举问责“利剑”,使许多“老虎”被打落马、“苍蝇”被拍倒地,形成了强有力震慑,干部贪腐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使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风清气正。但应该看到,一些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却有所反弹,考验着党中央的治理决心。

不难想象,一些干部心生不作为思想,主要还是对从严治党的“不适应”。以前,有的干部在“多干多得”的环境中,得到了不少好处和福利,可这些违规的行为被明文禁止后,让人产生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侥幸,只要自己少做事,就会少犯错,何必受苦受累还冒风险!为此,“混日子”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蔓延。

其实,不作为与乱作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一是乱作为很容易鉴别,也更容易留下证据,在严厉打击下,几乎已经失去了市场,可要认定不作为、慢作为则要困难得多;二是通常情况下,不作为带来的后果不严重,问责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做样子的时候多,动真格的时候少,让不担当者心中不怕、没有畏惧意识。

口说千遍,不如动真问责一次。其实,有的干部不担当行为,已经给组织、群众带来了损失和负担,只有牢牢把准问责的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按照党纪党规进行严肃问责,使其产生“肉痛感”,才能让后来者止步。同时,也要按照中央《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通知》要求,不仅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还应打通基层干部的晋升,让他们看到希望,才能激发干事的动力,真正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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