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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差评”撬动政务提质增效

更新时间:2019-03-12 19:41:58 来源: 作者:勇军 浏览1164次 文字大小: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政府再出“新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中国政府以此倒逼自身做好服务的方式,引发人大代表的热议。

政务服务是“面对面”服务群众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事作风,内部运行的工作效率,以及办事大厅的环境,均影响到办事群众的获得感。为此,建立“好差评”制度,就是将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群众的意见反馈,查摆自身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整改提升,使政务服务更加科学高效。

毕竟,办事群众是服务对象,他们在办事过程中有亲身体会,效率高不高、态度好不好、是否心情愉快,都能有最直接的感受,便于做出最准确客观的评价。此举打破了政府部门自我评价的传统模式,看似每年都在自我总结、自我纠正、自我提高,看似总结材料写得全面有力,实际上却没有多少“干货”,毕竟还有很多人不能真正做到刀刃向内,找问题时轻描淡写,谈成绩时长篇大论。

群众办完事情,立马可以对满意程度进行评定,体现了实现性。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差评及时进行调整,尤其是对工作人员作风态度问题,可以第一时间进行教育批评,马上整改到位,对一些程序效率上的问题,则能及时进行调研自查,使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令群众更加满意。

政务服务直接面对群众,或许有的时候服务者感觉自己尽力了,而且做得很好,沉溺在“非常完美”的状态中,但就被服务对象而言,则可能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只有赋予群众评价的权力,并鼓励他们进行客观打分,才能让群众把自己心中的不满意表达出来,倒逼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当然,让群众作出客观评价并不难,难的是就评价发现的问题作出对应的处理。但不难看到,现实工作中,有的单位一方面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但另一方面却无动于衷,完全没有问题导向意识,没有给群众一个满意的整改答复,令群众的好心评价“打水漂”。灵活用好评价结果,奖勤罚懒,形成激励机制,才是“好差评”制度的活力所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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