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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正常福利真不该“躲猫猫”

更新时间:2019-01-08 15:59:24 来源:水缘网 作者:孟春 浏览1137次 文字大小: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近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两办都明确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可谓说到了干部职工心坎上。(1月3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对于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有明确规定,但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谈福利而色变”,怕因为发放福利而出岔子、惹麻烦,就以反腐倡廉、反对“四风”为由一律停发,搞“一刀切”。乱发、滥发福利固然万万不可,可简单机械地变成“不发”,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与中央精神相违背,也可以说是不担当不作为的一种情形。

不作为需问责,对正常福利该发不发的不担当不作为,也需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得到正常发放。党的十八大后,全国总工会和各省级总工会下发通知,对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怎么发、发多少、发什么等作出了明确的具体规定。

这就是说,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不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想在什么就在什么时候发,想怎么发就怎么放,而是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要厘清正常福利与节日腐败的边界,防止借发放福利待遇之名,搞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执行标准,就要保证该发的正常福利,一个都不能少;不该发的“腐利”,一个都不能发。

有的领导干部发放福利待遇不敢声张,担心群众知道影响不好。实际上,群众反对的是党政机关搞腐败,而非反对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推动正常福利回归,要增强福利发放的仪式感,光明正大将“温暖”送到位,让干部职工的幸福感飙升,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让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正常化,不仅体现出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而且有利于增强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营造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培育成熟的社会心态。让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正常化,太重要了。(文/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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