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规则乃纪监干部新坐标
“打铁必须自身硬!”,日前,中办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就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监督职责、工作流程、权限措施、自我监督等都作出了新规定,且以全国党内法规的形式,为纪检监察干部订立规矩,严格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权力的规范化运行。我们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与执着,推动标本兼治,坚决清除一切腐败现象,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继续推动改革开放发展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该《规则》强调,“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委应当定期听取、审议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新《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特别细化了监督职责,明确将“两个维护”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跟进对相关行使权力的日常动态监管,杜绝灯下黑。此外,该《规则》还规范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若干流程。对于纪检监察的自我监督,该《规则》订下了干部准入、建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脱密期管理、安全责任制等多项规范。其中: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必须追究法纪责任。同时《规则》还就强化办案质量,包括失职失责引发严重后果,实行终身问责。我们应以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审视自我,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我,以改革开放创新精神完善自我,在应对风险挑战中锻炼提高自我,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中纯洁自我,从而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据了解,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10章77条,是党中央专门制定的党内法规,其目的是“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新《规则》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定制度、立规矩,彰显了中央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行使相关权力必须慎之又慎,自我约束更要严之又严,从而把党和国家赋予的纪监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党的纪监干部要推动自我革命,敢于清除一切侵蚀党和国家健康肌体的腐败病毒,推动全党上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维护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本网评论员:长河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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