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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代签”是错误的互助行为

更新时间:2018-11-14 19:29:46 来源: 作者:沧海之鱼 浏览1396次 文字大小:

11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工作作风不实案例,引发舆论关注。据通报,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保障专责小组在对石卡镇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导时发现,石卡镇江南村第一书记姚劭军、驻村工作队员刘水坤、邓志辉4月份未按要求由本人填写考勤记录,而是由刘水坤一人负责统一填写,且三人4月份考勤登记表上的考勤记录在村天数加休息天数共31天,超出当月实有自然天数。

   单位实行工作考勤制度,每天到单位签到,就是为了准确掌握单位干部的总体到岗情况,形成倒逼压力,保证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按理说,自己到了单位,第一时间签到,也耽搁不了多少时间,一点也不麻烦,同时也避免了领导干部亲自“点到”,将“人治”转化为制度管,也更为科学合理。

但可以看得出,有的单位并未落实好工作考勤制度,只是出于应付上级检查的目的,随意让人代签,但单位丝毫没有反对,也没进行批评,显然就是“默认”了。要不是一时粗心大意,签到的天数超过了工作日,恐怕这些问题还不容易曝光,被抓个正形。

或许,在有些干部看来,在考勤表上帮忙签个字,可谓是小事一桩,也不算什么大的违纪行为,不值得小题大做。为此,只要有人求助,往往都会满声应成,今天你帮我签,明天我再帮你,“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互助默契就这样形成了。同时,单位的考勤制度就形同虚设,不能反映实情,最受伤的莫过于每天准时上班的老实人,不能准确反映工作上的敬业程度,势必会拉低单位工作的纪律作风。

其实,这种找人动笔的“代签”行为,绝不是单纯的懒政、怕麻烦,而是为迟到、旷工遮丑的方式之一。因为只要将名字签上去,不管干部实际上是否上班,在事后都看不出来,一年到头,恐怕大家都是工作在岗,与实际完全不符。

在遏制这股“代签”歪风,关键还得靠自律,尤其是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带头签字,及时纠正“代签”行为,确保工作考勤能真正考核出差距,考核出不足,起到奖勤罚懒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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