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惠农资金不能犯“眼红”病
“作为一名党员,我本该以身作则,可是却因为一时私欲作祟,把手伸向了危房改造资金,真是悔不该啊。”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樵舍镇里湖村一名党员因冒用贫困户身份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贴125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悔莫及。
看到贫困户能享受危房改造补贴,少的数千元,多则上万元,一些党员干部自我约束力不够,也犯上了“眼红病”,把自己也申报成危房改造户,从中捞上一把。南昌市里湖村这名党员,就这样轻而易举冒领补贴上万元,由此而被问责,可谓是一笔亏本的买卖,得不偿失。
这些年,为了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地政府也是蛮拼的,使出了洪荒之力推进扶贫工作,各种专项资金也如雪花一般,给予农民各种帮助,改造住房有补贴,发展产业有补贴,身体不好能享受低保,道路基本到户,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增收”。
按理说,党员干部的党性强、觉悟高,不仅要守好自己的本份,还应努力为脱贫攻坚献计出力,尽可能帮助普通群众走上致富之路。补贴资金的总量有限,如果被党员干部冒领,就会损失其他贫困群众的利益,而且也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引来群众的反感和不满。
面对资金的诱惑,最考验党员干部的党性,能不能经得起诱惑,能不能守住底线、守住操守、守住廉洁,是党员能群众中树立公信的关键。只有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利益不伸手,一分一毫分给群众,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改善条件,才是一名党员在扶贫中应该站稳的角色,岂能从贫困群众“碗里”分利!
固然,面对一笔又一笔资金,要说完全不心动,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越是这个时候,党员越要提醒自己,头上戴着“党员”的帽子,就要有更坚强的担当,懂得孰轻孰重,知敬畏、知收敛,不该自己的坚决不拿,不属自己的坚决不得,切实将清正廉洁贯彻到底。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终身问责的背景下,只要拿了不该拿的钱,干了违反纪律的事,就必须会露出“马脚”,迟早都必被查处问责,抱着侥幸,只会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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