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拉直扶贫“歪路”?
“村支书邱万祥擅自把村里的扶贫路修到了自家果园。”今年3月29日,江西省大余县纪委监委收到来自该县浮江乡山南村一村民的信访反映。(11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省级贫困村山南村的村民来说,能够实施扶贫路项目,解决行路难这个困扰大家多年的棘手问题,绝对是件让人感到开心的事情,但“领路人”邱万祥把路修“歪”了,着实让人气愤。经查,邱万祥在实施该村村组道路和入户道路硬化项目中,违规将通往自家果园的道路硬化列入入户道硬化扶贫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占用硬化资金16174元。目前,邱万祥已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
村干部将“扶贫路”修“歪”,源于自身思想“跑偏”。“看到这么多的扶贫户的入户道都修好了,就想‘顺便’把通向自家果园的路免费修好。”这是邱万祥给出的违纪原因。这话看似乎有点不想“拖后腿”的意思,但直白地讲,就是看到困难群众的条件改善了,其内心不平衡。实际上,他最缺的不是那段路,而是精神上的“钙”,身为一名党员干部、群众的“主心骨”,他没有真正弄懂“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问题,理想信念的动摇、宗旨意识的淡忘,导致其最终走上“歪路”.
村干部行为“脱轨”,将“扶贫路”修“歪”,折射内部监管“缺位”。邱万祥假公济私的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问题就出在项目验收这个关键环节上,不难发现,从验收申报到现场核实整个过程看,内部监管都处于“真空”状态,一方面,村级项目验收申报工作本该由村“两委”干部共同参与,却由邱万祥一人操办,这不明摆着给其提供“浑水摸鱼”的便利;同时,即便是村干部在其中搞了“小动作”,但还得过乡政府现场核实验收这道关口,然而,项目验收人员工作太不“走心”,对村干部也太过“放心”,在没有深入核实基础上,仅凭“看现场”“听情况”便作出了“达标”结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以为已经瞒天过海的邱万祥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终究难逃过群众雪亮的眼睛,由于村民的信访举报,该县纪委监委才掌握到这条干部违纪线索,顺藤摸瓜揪出了这起扶贫领域“微腐案”。不得不说,正是群众及时出来“补位”、填补了内部监管的“缺位”,邱万祥才得以严惩,否则其今后恐将依然打着“歪主意”,甚至是变本加厉。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的腐败现象也屡见不鲜,从一些地方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来看,不少“蛀虫”受到查处,和群众的检举揭发有着很大关系。监管部门在扶贫领域发现不及时的问题,为何群众却能“早半拍”及时发现?况且,扶贫领域工程浩大、项目资金多,恐怕监管上更多地依赖于群众来“补位”,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也并不是靠谱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让扶贫领域成为一方净土,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任重而道远。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固然是好,但各地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好“主角”,履行监管职责多一些“到位”、少一些“缺位”,切不可凡事等群众来“补位”。(文/涪江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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