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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兼职取酬当成“天降馅饼”

更新时间:2018-11-11 21:50:23 来源: 作者:云霞 浏览1135次 文字大小:

“一人违规领两份工资,该查!”“现在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真严格,哪怕退休了也没逃开。”……近日,一则浙江省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违规为兼职人员发放津补贴被查处的通报,在当地引起热议。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有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还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对违反有关规定兼职取酬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不管退休与否,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都绝非小事,也处于“交叉覆盖”的禁令之下,顶风违纪者被依法查处,也算是咎由自取,不足为惜。

按理说,公职人员有了一份工作,上班时间也被占满,又不具有“分身术”,为何还能抽身接“私活”,并且还有企业愿意出高薪聘请?看似非常矛盾,却只要略加分析,就不难从案例中看出些“端倪”来:不是谁都具备条件做“兼职”的,同时,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也不是见人就请,他们聘请兼职深藏着自己的“小算盘”。

通常情况下,违规兼职现象有三大特点:一是兼职者多为领导干部,很少有普通公职人员;二是兼职者多被聘为业务“顾问”,不用每天到单位上班,而且工资非常高;三是干部兼职主要集中于服务领域范围。也就是说,这些兼职干部既不用亲自上班,还能拿到丰厚的待遇,挂个“顾问”头衔,恐怕也是有名无实,这样的好事,恐怕“打着灯笼都找不到”,领导干部会如此幸运,这钱真有那么好挣?还是企业老板犯傻?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无故掉“馅饼”,企业老板为了多赚钱,都在“削尖了脑袋”降成本、减支出,怎会对兼职干部如此大方?天上不可能白白掉“馅饼”,兼职干部们会看不明白?说白了,还是利益交换、各取所需的心态作怪。由于兼职干部手中有权,掌握着一些资源的分配,比如说技改补贴、税收减免,稍微朝自己“偏点心”,大笔一挥,多得数百万也并非不可能的事,老板们愿意花点小钱办大事。而兼职者抱着“不拿白不拿”心态,就挂个头衔,又不影响日常工作,自然与老板一拍即合,令违规兼职行为颇具市场,屡禁不止。

要知道,升官发财两条道,“权”和“利”不可结伴而行,违规兼职收入确实让人心动,却是一份“甜蜜的诱惑”。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而且多半要损害社会公平、违反制度规定,让干部承担违纪违法的代价。表面上看起来,当官发财两不误,其实别人早已布好了“陷阱”,就等干部主动往里钻。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不做“两栖干部”,尽力干好本职,才是为民服务的正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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