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管理不能“一片空白”
“灌阳县黄关镇联德村村委主任周某,在扶贫项目中‘捞油水’。”接到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决定:直查直办!仅用4天,案情便水落石出——2014年,周某申报扶贫项目时虚报面积,多得补助1.89万元;2016年8月,侵占道路建设资金3.5万元。最终,周某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被追缴。
俗话说“有钱好办事”,脱贫攻坚更是如此,各级政府、社会组织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支援,修道路、建水利、改危房、兴产业,助当地早日激活自身“造血”功能,顺利实现脱贫目标。扶贫资金来路清、使用明,村干部自当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公平公正合理使用每一分钱。可在个别地方,还是有干部奉行“近水楼台先得月”,揩油、套取、滥用扶贫资金现象时有发生,透支脱贫成效,也浪费了资金。
养猪扶持政策到了,村干部先把自家空房当猪圈,报上申请名单骗补;产业发展资金到了,先成立个“空壳”专合社,重点“补贴”自家;危房改造行动中,先满足亲朋好友需求,再考虑其他危房户。到头来,上级拨款花得一分不剩,产业发展却在“原地踏步”,危房改造“冷热不均”,专合社“悬空运转”,肥了“干部田”,却亏了“村民心”,未真正扶到“贫困”上。
扶贫资金都是“救命钱”,一分一厘不得乱花,一点一滴不能乱用,个别村干部明里暗里乱分配、私套用,主要源于资金绩效管理“一片空白”。有的上级拨款部门只关心“钱是否用完”,有的监督部门只注重“干部有没有截留”,而对“资金使用对不对,分配恰不恰当”,不暇过问,也不想多事。变相扩大了村干部的自由裁量权,助长了顶风违纪侥幸,“蚕食”扶贫资金不遗余力,演变出各种“新花样”。
加大扶贫领域资金投入,避免帮扶发展成“无米之炊”,是脱贫的信心来源,但管好资金的使用分配,同样不可忽视或缺席。如同烹饪一样,有了必备的素材,如果不掌握烹饪的技巧方法,缺少对整个过程的管控,同样难以炒出鲜味可口的菜。资金使用不当、分配错位,不仅于群众脱贫无益,反而会助长腐败歪风,最终事与愿违。但管理并非越严越好,否则就可能滋生“为了不做错,宁愿不做事”心态,打击村干部的主动做事积极性。
既要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分配行为,又要让村干部放心大胆用钱,在评估管理中,不妨做好“两个区分开来”:一是将“好心办坏事”与“故意做错事”区别开来,原谅宽容一些探索性的资金使用行为,问责乱作为干部;二是将“重点照顾”与“优亲厚友”区分开来,支持对贫困群众的重点照顾行为,处罚“肥水不流外人田”干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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