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节”念好自律守纪“紧箍咒”
中秋时节刚过,国庆佳节又临。喜庆的气氛接连不断,清正的风气也绵延不绝。从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正式实施,从日常生活到工作作风,从思想觉悟到组织纪律,对领导干部的行为举止作出规定。对广大干部群众来说,越是节假日,越要敲响警钟,在根治“节日腐败”、涤荡节日新风中标本兼治、善作善成。(9月30日甘肃省纪委监委网)
显然,国庆正当时,这也意味着又一道“廉关”摆在各级党员干部面前。这既考验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又检验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工作成效。特别是作为党的十九大后的重要节点,更应当引起各级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高度重视时刻警醒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把洁身自好作为第一关,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炼就过硬的作风。”作风建设无小事,更要“过得硬”。就必须从衣食住行等小事小节上做起,更要在重要的节假日上把好“廉关”。
党的十八以来,虽然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有较大转变,但表面文章、脱离实际、贪图享受等“四风”问题,还在或明或暗地侵蚀着党员干部。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的关口,一些党员干部就得了“软脚病”,或拿或吃等不良风气仍暗流涌动。正如个别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的剖析:因受人情世故影响,有时也参加过同事、朋友的吃请,虽然次数不多,档次不高,但没有完全杜绝。等等。
对普通群众来说,这些人情世故的小事不足为奇甚至还经常行之。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就需要特别注意且谨慎行之了。毕竟,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更是代表着党员干部队伍和党委政府的整个形象,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不良影响。只有党员干部坚持从自身做起,廉洁用权、严以律己,主动接受监督,才能够做到取信于民,正本清源。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就必须严格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清清白白,审慎用权,勤奋为民,始终从自身言行等小事小节中做起,坚持在重要节假日上过好关。因为,只有在作风建设上“过得硬”,才能做到清白、干净,才能在国庆“廉关”上不走歪路。 (文/三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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